工作时间: 9.00-17.00 工作日 13911889327(同微) web@fuwu100.cn

金湖保密协议

1.保密范围
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
2.保密义务
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
3.保密期限
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
4.保密费用
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
5.违约责任
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
6.其他条款
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

金湖县位于江苏省中部,宝应湖、高邮湖以西地区,1959年10月建县,因境内汜光湖有“金湖”之称,遂名“金湖”,象征资源丰富,日出斗金。全县总面积1393平方公里,辖11个镇,人口37万。金湖是美丽的苏北水乡,拥有水面420平方公里,滩涂44平方公里。境内白马湖、宝应湖、高邮湖三面环抱,淮河入江水道自西向东贯穿腹地;境内水面广阔、河网密布、长堤环绕、绿树掩映、田园方整、稻谷飘香,一派湖色水乡的自然风光。素有“鱼米之乡”、“淮上明珠”之美誉。